【导语】我们都知道,留学生归国之后,需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于自己的海外学历进行认证。虽然整体的认证流程...
我们都知道,留学生归国之后,需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于自己的海外学历进行认证。虽然整体的认证流程并不复杂,但还是有不少问题需要注意的。近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更新了关于学历学位认证方面的常见问题解答。学美老师在此整理了部分重要的问题,建议速速收藏。
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我中心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在认证书中对申请人留学期间的专业领域作出符合所属(在)国(地区)高等教育学科分类的写实性描述。由于各国(地区)高等教育制度的差异,中外院校所开设的学科门类、专业领域无法逐一对应,建议用人单位综合考虑留学人员个人能力和岗位需求,充分保障留学人员公平就业的权利。
请多方参考各国教育主管部门、质量保障机构及院校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审慎作出选择。我中心的每一份认证结果都是基于国(境)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结合每位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出具。在未提交认证申请的情况下,我中心无法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作出准确判断。
由于各国教育体制存在较大差异,我中心在开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时主要参考各国/地区的学位制度、资历框架与质量保障机制,以及证书颁发院校有关规定。我中心按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以及相关调研情况对每份认证申请进行个案评估。在未提交认证申请的情况下,我中心无法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作出准确判断。
爱尔兰荣誉学士学位(Honours Bachelor Degree)为学士层次,普通学士学位(Ordinary Bachelor Degree)可视为大专层次。
对于马来西亚私立高等院校开设的课程,我中心目前只向通过马来西亚资质署完全认证的课程提供认证服务。请您查询马来西亚资质署(Malaysian Qualifications Agency,MQA)官网中关于马来西亚高校及其课程的具体说明,审慎作出选择。
获得专门士称号证书和高度专门士称号的可提交认证申请,未获得以上两种称号的不在认证范围。
我国在WTO的服务贸易协议中未承诺开放远程教育服务市场,目前国内的其他法律法规也还暂时没有关于认可跨境远程教育的相关规定。因此,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通过跨境远程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一直不在我中心范围。日本通信课程为远程课程,请谨慎选择。
英国苏格兰院校颁发的荣誉文学硕士学位(Master of Arts with Honours)一般与学士学位同属一个层次,认证书中进行写实性描述。
由于各国教育体制存在较大差异,我中心在开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时主要参考各国/地区的学位制度、资历框架与质量保障机制,以及证书颁发院校有关规定。我中心在对不同类型的博士学位进行认证评估时,会对申请人就读期间所持签证类型、注册方式以及学习时间等情况进行考察。原则上,留学人员需持学生签证赴外学习。如有特殊情况,留学人员在学习期间持有其他类型签证,我中心需根据具体情况,评估其合规性与合理性。特别是注册方式与就读方式是否一致,签证类型与在外居留情况是否匹配等。
特此提醒,我中心按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以及相关调研情况对每份认证申请进行个案评估。在未提交认证申请的情况下,我中心无法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作出准确判断。
如意大利留学人员暂未获颁学位证书,但持有意大利院校颁发的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的学位授予证明,可以据此提交认证申请。申请人除认证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信。
请注意,证明信应由院校注册或教务部门专门出具,需带有院校或负责人签章(包括电子签章);内容上应包含申请人姓名、申请人所获学位、所学专业及学位获得时间(或通过毕业考试时间)等内容。文凭附录(Diploma Supplement)等材料无法作为证明信使用。
申请人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常见问题解答”中了解认证相关问题,或向网上服务大厅页面下方的客服进行在线咨询。如通过上述方式未能得到解答,可拨打客服电话010-62677800或查看《邮件咨询须知》后发邮件至认证邮箱咨询。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学历学位认证工作旨在落实国家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国(境)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与我国相应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等作出专业性、技术性认定和说明。
学历学位认证仅接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请登录http://zwfw.cscse.edu.cn/申请。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人的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只要材料齐全,随时可提交申请。鉴于学历学位认证调研需要一定时间,建议获得学位证书后尽早提交申请。
中外合作办学的毕业生请提交证书、身份证和授权声明。如果就读期间赴国(境)外学习时间大于或等于180天,认证类型应选择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按照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习的要求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http://zwfw.cscse.edu.cn/。
我中心对不同国家/地区(类别)的认证工作时限采取分类管理,详见《关于分类管理认证工作时限的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过程中一些环节需要多部门配合完成,存在诸多不可控因素,因此无法提供加急服务。
博士学位获得者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在申请认证时点击绿色通道按钮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我中心将开通绿色通道加快认证进程:
1.符合省、部级以上单位发布的海外引才计划条件;
2.为世界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已确定招聘的人才;
3.国家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重要考试前夕,须使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但时限确实非常紧迫的申请人。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人的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提交申请。申请人如需认证多份文凭证书,应按照一证书一认证的原则,在同一账户中提交相应份数的申请,请勿在一份申请里上传多个文凭证书。
不需要。
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学位效力的电子版证书可以用于申请认证。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具体材料进行个案评估,以最终出具的认证结果为准。
证书丢失,可向颁证院校申请补发证书后再提交认证申请。如颁证院校无法补发证书,则应提供证书副本或院校官方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通常由学生注册部门或教务部门出具)。同时,申请人还需提交学习期间完整官方成绩单。
可以。我中心将依据申请人就读期间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以最终出具的认证结果为准。
在申请认证时应填写当前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并在系统中完成实名认证,如果申请人现在的姓名和留学期间的姓名不一致,上传材料时需补充提供户口本姓名变更页。
如提交认证申请前个人信息发生变更,与在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不符,申请认证时需在材料清单基础上补充提供户口本的变更页;如认证完成后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可在认证系统中重新进行实名认证后提交复核申请。
最后,学美老师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在认证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旦被发现,就会被公示在留服中心官网。
(以下是2023年8月被公示的名单)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15号静安嘉里中心办公楼一座1809室
电话:021-624877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写字楼C座10层1002单元
电话:010-5869999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NEO大厦B座28EF
电话:0755-33002206
400电话:400-820-0859 预约电话:021-6248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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